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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约法三章
作者:16中学工部签发 来源: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4-04-21

    “约法三章”出自《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现多喻为与人订立简单的条款。一经订立,就应做到遵守履行。对于班级来说,四十多个学生,个性各异,沉默寡言者有之,活泼好动者有之,调皮捣蛋者也有,等等。怎样让班级呈现和谐有序的氛围。就需要制定规则,称班规或班级公约。事实上,有的公约内容比较宽泛也较多。对于个别纪律松懈、散漫自由的学生来说,督促力不够。那就需要从一些最基本的要求做起。
    历史上刘邦入咸阳时与老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坚持依法令执行,对于稳定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也受到了百姓们的拥护。治国理朝如此,管理班级与学生也可参照执行。一代狂儒辜鸿铭,精通十几国外国语言,并有“到北京可以不看紫禁城,但不可不访辜鸿铭”之美称。民国时期,他给北大学生第一次上课时就宣布他的约法三章:“第一,我进来时,你们要站起来,上完课我先出去,你们才能出去。第二,我向你们问话或你们向我提问,你们都要站起来。第三,我指定背的书,你们都要背,背不出的不能坐下。”当时包括后来成为清华大学第一任校长的罗家伦是他的学生。这三条,除了前两条,他认为大家都可以做到。而第三条就比较牵强,不一定每一个学生都能完成。现在想来,辜鸿铭作为一代大师,提出的三条自有其理。尤其是第一、第二条在我们现在的课堂仍然有用。虽是最基本的细节规则,但若能做好,也能让学生上课与下课作到起码的有序,不乱。第三条有些苛刻,但这会保证听他的课更加专心。当然,除了规则约束,最重要的是辜鸿铭本人精通外语,背英文诗,用英文翻译中国古文。都让人叹为观止。

    对照我们现在的班级,我也可以与学生“约法三章”。首先,上课铃响,按时到教室积极作好课前准备;其次,下课铃响,要等老师先离开再起身出来;再次,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去食堂用餐禁止从后门出去。应统一走前门,排好队伍,行走有序。尤其是第三条,学生对食物的渴求已远远超越听课的要求了。下课铃声一响,他们就势如破竹,鱼贯而出,本班教室又临近楼道,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这基本的三章应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人。对于完成不得力的按班规处理。班委干部及同学之间相互监督。事实上,学生能够理解为他们着想,基本上都会按着约定去做了。

    班级无大事,事事皆育人。与其一味烦琐地说教,不如从一些最基本的规范与要求做起。一旦订立,就应始终如一地执行。这对稳定班级课堂教学秩序、保证课余安全起着积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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