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祖国篇
作者:16中学工部签发 来源: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4-10-28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结,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必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景,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科学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美,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个民族有了崇高的价值追求,才能拥有走向繁荣振兴的航标,一个国家只有有了崇高的价值追求,才能拥有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支柱。核心价值观是一盏启明灯,指引着我们的国家向前,点燃了我们的希望。同学们让我们把崇高的人生理想放飞在辽阔的蓝田,让我们为能铸就祖国辉煌的明天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