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开拓创新的良好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在全校掀起“树榜样、学先进”的热潮,经研究决定,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为载体,发动全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最美教师”的推荐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任课教师。
三、评选名额
根据各年级任课教师人数,按照15:1的比例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初中部各1人,高中部各2人,分校3人;根据3:1的比例从“最美教师”候选人中选出4位学校“最美教师”。
四、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自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参评教师的事迹要感人、有代表性,能彰显我校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廉洁从教的坚定信念,能展现当代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默默耕耘的教师风采。
3、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学生评教效果优良,家长满意、同事认可。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1.宣传发动阶段(
2.年级推荐阶段(
3. 组织评选阶段(
4.颁奖奖励阶段(2014年 9月)。根据评选结果,在教师节统一予以表彰,对获评“最美教师”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