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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六中学2013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作者:16中督导室签发 来源: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05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我校“以人为本,一切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宗旨,切实有效地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为切实抓好创建工作,根据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创建目标:
    根据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我校教育发展的要求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实际,健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努力实现党风建设、思想道德、师德师风、学风校风、校容校貌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形成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确保在2013年成功创建中原区精神文明单位、2015年争取创建郑州市文明单位的目标而努力。
三、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1月中旬前):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按照上级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各个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步骤、创建措施、具体要求等。
    第二阶段(2013年2月中旬-3月):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活动中,为争创区级文明单位标兵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2013年3-11月):全面实施。严格按照区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档案,定期对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第四阶段(2013年11月):自查自纠。根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2013年12月):巩固提高。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活动开展、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创建结合,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确保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六阶段(2013年12月):迎接创建检查在完成创建工作提出的任务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创建过程中积累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梳理,对创建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收集整理迎创相关资料、表册等,负责把资料按照统一要求汇编成册。及时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树立学习典型,提炼通过创建工作所形成的学校精神,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创建检查。
四、创建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我校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的需要,是进一步树新形象、聚新合力、创新业绩、求新发展的需要。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使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特成立郑州十六中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是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抽调部分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强化广大教职工追求文明、构建和谐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学校各部门要把创建区级、市级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学校文明办将通过召开专题会、组织督查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五、创建考核内容及责任分工:
    创建考核内容共分六个内容,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民主评议(分值为10分)。主要要求:详见附件1。责任处室:文明办。
(二)查看创建档案资料(分值为60分)。主要考察内容、材料要求及责任处室:详见附件2创建档案资料部分。
(三)实地考察(分值为10分)。主要考察内容及责任处室:见附件2现场考核部分。
(四)查看奖励(分值为10分)。主要考察内容及责任处室:见附件2查看奖励部分。
(五)知识测验(分值为10分)。按照省文明办确定的130道复习题统一进行闭卷考试。责任处室:文明办。
(六)征求意见
    主要征求当地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纠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由所在县市区办事处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具一票否决证明。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创建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部门要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创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取得更大实效。
(二)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创建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文书资料及影像资料记载清晰、准确无误、规范管理,对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取得的成效等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归档。
(三)及时报送创建材料。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报送创建材料。学校各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要求11月25日前报送校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呈报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审定后装订成册。
附件:1、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
2、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查看奖励和现场考核评表     
          
            郑州市第十六中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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