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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活动考核办法
作者:16中督导室签发 来源: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13
1、优秀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1)必须完成规定阅读内容,读书笔记不少于30篇;
(2)按规定上缴或参加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年级内读书交流报告会、教研组内主讲或发表论文等活动,并且单项获得2项以上学校表彰;
2、优秀单位评选条件如下:
(1)按单位内人员参与系列活动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比出优秀年级和教研组;
(2)教研组按规定上缴读书计划、全程读书研讨活动记录;
(3)年级按规定开展读书报告会,全员按要求上缴读书心得,上交读书笔记人数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50%;
(4)学有所用,开展课堂教学方式改进见成效,或者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并取得较好的影响。
3、优秀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评先,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要求的作品中评选出选出“优秀读书笔记、读书心得”。
(1)要求内容真实,通过教育教学实践进行体验、感悟、尝试,将个人的独特实践或思考写成文章。
(2)由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文章的原创与真实。 若发现抄袭,取消个人和集体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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