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六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修改讨论稿
作者:16中学校办公室签发 来源: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5-10-23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广大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同时使职称评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项 目 | 评 定 标 准 | 分值 | 说明 |
教育教学 | 工作量 | 超工作量每年2分;满工作量每年1.6分;不满工作量1.2分 | | 工作量以学校规定为准,取任现职年限内所获分数总和,不设上限。 |
学生评教 | 居年级前20%为10分;后20%为2.5分;其余为5分 | 10 | 根据教务处统计,取任职年限内,每学期学生评教的平均值,总分不超过10分。 |
教学效果 | 居年级前20%为22分;后20%为10分;其余16分 | 22 | 根据教务处对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的量化考核进行排序。 |
班主任 | 年限 | 在本校、任现职年限内每年1分 | | 不设上限。 |
工作效果 | 班级量化居年级前20%为1分;后20%为0.5分;其余为0.8分 | 5 | 根据政教处每年量化考评结果,取任现职年限内所获分数,累计不超过5分。 |
工 作 业 绩 | 优质课、 观摩课、 示范课 |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三等奖4.5分 省级一等奖4分, 二、三等奖3.5分 市级一等奖3分, 二、三等奖2.5分 校级一等奖2分, 二、三等奖1分 | 5 | 取任现职年限内,所获相关分数,累计不超过5分。 |
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学生社团、科研课题获奖 | 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三等奖3.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5分;市级一等奖2分, 二、三等奖1.5分 | 5 | 取任现职年限内所获得分数,累计不超过5分。 |
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竞赛辅导或体、音、美获团体奖 | 国家级一等奖6分(被保送升入大学每人次再增加2分),二、三等奖5.5分;省级一等奖5分, 二、三等奖4.5分;市级一等奖4分, 二、三等奖3.5分 | 10 | 取任现职年限内所获得的分数,分数可累计,设定上限,最高不超过10分。(每生获奖只取最高一次) |
综合表彰、教育教学某方面受表彰、班主任或共青团表彰 | 教师节表彰: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市级5分;教育教学班主任或共青团表彰: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 | 10 | 任现职年限内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
民主测评 | 个人述职,教职工投票 | 得票数在参评级别人数中居前20%为20分,后20%为10分,其余为15分 | 20 | 建议:将民主测评分值加大,以更能体现教职员工及评委会对参评教师的集体评价,将满分15分改为20分 |
个人述职,职评评委投票 | 得票数在参评级别人数中居前20%为20分,后20%为10分,其余为15分 | 20 |
补充说明:
1.违背市教育局“十条禁令”者,不得参评。
2.任现职期间有一次“二次上岗”者,职称评定顺延一年,依此类推。
3. 任现职期间请病假(产假除外)、事假超过3个月者,顺延一年。
4.校龄满一年加1 分;任现职满5年时加1分,此后多一年加1分,任现职七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增加2分。
5.任现职以来连续担任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1分,初三化学学科每学年增加三分之一分。
6.任现职以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行政一级岗位工作满一年,每年分别增加1分、0.8分、0.6分、0.4、0.4分。
7.中途接班,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另加1分(不满一年按每满一个月0.1分累计);中途接课,任课教师满一年加0.8分(不满一年按每满一个月0.08分累计);所带班级当届次只加分一次。若属于正常调整,不在此加分之列,此项由学校裁定。
8. 量化总分可超过100分。
9. 以上业绩条件认定,均需本人当年度提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郑州市第十六中学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