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与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16中学术部签发 来源: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4-10-28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与郑州大学联合培养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学校:

为有效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2015 起郑州市教育局与郑州大学合作,在我市开展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局直属各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在职教师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4 10 10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 11 10 日至 11 14 日,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地点:郑州大学报考点。
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

三、考试时间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详见附件 2
四、招生录取名额
2015
年郑州大学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拟在我市
录取 30 人。其中教育管理方向 15 人,历史教学 5 人,美术教学5 人,音乐教学 5 人。具体招生简章见附见 1。考生通过 2015 年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之后,根据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录取 30 名教师参加学习,市教育局将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五、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一般是 2.5 ,按照 2 年收取学费。
(二)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集中学习时间尽量不占用参加学习人员的教育教学时间,主要是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

六、学费标准及补助办法
教育管理方向和学科教学方向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 2 学年共计 16000 /人。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顺利完成学业,将建立以市财政补助为主的经费投入机制,采取由市教育局、教师所在学校、个人共同分担学费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具体补助办法为:教师被录取者每名学员的学费由市教育局承担 9000元,教师所在学校承担 4000元,教师个人承担 3000元。

七、毕业发证
课程学完后,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获得硕
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考生的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初试和复试。
具体报名流程、考试等问题详见附件 12,也可以查询《郑州大学 2015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http://gs.zzu.edu.cn/staticPage/ShowNews47666s4504.html ),《 郑 州 大 学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
http://gs.zzu.edu.cn/ssml2012/012.doc)。

(二)信息咨询
考生有关报名、考试、学习的具体事宜,可拨打郑州大学教
育系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371-67739159,联系人:高昂老师、王莹老师。

附件 1. 郑州大学 2015 年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2.郑州大学 2015 年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 10 20
(联系人:马胜宇 联系电话:66962196

 

校园动态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校园剪影

校园防欺凌工作电话:0371-67003883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招生招聘 | 办公系统 | 教师博客

Copyright©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市第十六中学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友爱路26号 电子地图 联系方式:0371-67449029 0371-67718292 豫ICP备10019805号-1
扫码关注郑州市第十六中学微信公账号